毕业设计(论文)智能管理系统

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(2021-12-17)

各二级学院:
   为贯彻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和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和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[2020]5号)(附件1)等文件精神,严把毕业论文(设计)管理过程,明确指导教师职责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现将我校进一步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的具体要求公布如下:
   一、各二级学院应组织师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,结合《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(金院字[2016]123号)(附件2)及《金陵科技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自查注意要点》(附件3)等,在毕业设计(论文)完成过程中及时查摆问题,不断修正完善。
   二、各二级学院应在学校文件要求基础上,参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等,制定符合学科专业特点的院一级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,明确应达到的质量标准、导师资质认定与工作职责、过程管理与质量监控制度等,并突出学术诚信与规范。
   院一级《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应以书面或网站公布等形式通知到学院全体师生。
   三、各二级学院应要求指导教师对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的选题意义、写作安排、逻辑构建、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重点指导,着重考察学生的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。
   四、指导教师应进一步强化对学生毕业设计(论文)的过程性指导与检查(含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方面)。
   (一)指导记录每月不少于2次,每次指导的时间要与任务书的进程相对应,涵盖指导内容、存在问题、改进方向等部分。
   (二)导师应在下一次指导时,着重针对上一轮列出的问题进行排查,明确是否有所改进,并做好相应记录。
   (三)指导形式可多样,其中,当面指导学生的次数原则上应不少于5次。
   五、请各二级学院组织本学院2022届全体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签订《金陵科技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责任告知书》(附件4)(一式2份,双面打印),其中,1份交指导教师本人保管,1份由二级学院留存备查。该项工作应在本学期寒假前完成。
  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,明确管理职责,严肃导师责任,加强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过程管控与质量监测,确保本科人才培养质量。

联系人:管老师;联系电话:8805、5315。

附件:
1.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[2020]5号)
2.《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(金院字[2016]123号)
3.《金陵科技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自查注意要点》
4.《金陵科技学院2022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责任告知书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