毕业论文(设计)智能管理系统
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-03-22

各学院(部):
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《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》和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等文件精神,严把毕业论文(设计)(以下简称“毕设”)管理过程,确保人才培养质量。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进度安排,学校将开展毕设中期检查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检查内容

1、二级学院毕设管理工作

(1)切实做好毕设组织管理工作,确保学院毕设工作安全有序推进。

(2)毕设工作计划、毕设工作实施细则的落实、执行情况。

(3)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精神的贯彻情况。

2、指导教师指导工作检查

(1)指导教师的指导、答疑情况,指导记录每月不少于2,每次指导的时间要与任务书的进程相对应,涵盖指导内容、存在问题、改进方向等部分。

(2)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《江苏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实施细则(试行)》文件精神的学习、落实情况。

(3)根据学校毕设管理规定、规范要求及《金陵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要点》(附件2),认真指导、严格把关、及时纠错、持续改进,按时指导学生完成各节点任务,确保毕设质量。

(4)签订《金陵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责任告知书》(附件3)。

3、学生毕设进展情况

(1)学生毕设整体工作进度,包括:目前应该完成的工作、论文撰写、设计方案及数据分析等进展情况。

(2)学生在毕设撰写过程中是否能遵守学术道德。

(3)根据《金陵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要点》(附件2)自查。

二、中期安排及要求

2023届毕业生毕设工作采取学院自查,学校抽查的方式进行。

(一)学院自查

1、2023年3月31日前,各学院安排本部门毕设中期检查工作。
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及《金陵科技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管理办法》(金院字〔2016〕123号)中有关规定开展学院自查,并参照《金陵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要点》,务必将工作检查落到实处,切勿流于形式、走过场,真正起到检查与督促的作用,保证后期毕设工作质量。

2、各学院在中期检查前组织学生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填写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自查表(学生用)》(附件4),由指导老师进行审核,并根据检查情况填写指导教师意见;检查结束后,各学院将自查表汇总、存档。

(二)2023年5月1日前,各学院应完成中期检查工作。并通过毕设系统向教务处提交本学院的《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汇总表(二级学院用)》(附件5),同时将纸质稿(盖章)报送至行政楼105。

(三)学校抽查

在学院自查基础上,教务处将通过毕设系统对各学院毕设中期检查情况进行抽查,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反馈。

三、校级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工作流程与时间预安排

2023年校级本科毕业论文抽检,抽检对象为本学年拟参加毕业答辩的论文,抽检范围覆盖我校全部本科专业,每专业抽取1-3篇论文。

统一抽取时间为2023510日,论文指导教师需在此截止时间前完成指导学生论文的“指导教师评分”工作。

(一)名单抽取方式

本次论文送审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。

(二)学校聘请专家

抽检名单生成后,教务处统一从毕业论文系统导出论文以及附件。教务处按学科专业聘请专家评议,每篇论文均由3位专家评审。

(三)反馈送审结果

教务处于5月19日前将评审结论反馈各学院。

(四)组织论文复评

对于初次送审结论“不合格”的,经学生修改,由学校再次送2位校外专家复评,并将评审结论反馈至各学院。

(五)具体抽检事项另行通知。


联系人:管老师;电话:8805、5315;邮箱:gzc@jit.edu.cn。


附件:

1.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[2020]5号)

2.《金陵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要点》

3.《金陵科技学院2023届毕业生毕业论文(设计)指导教师责任告知书》

4.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自查表(学生用)》

5.《毕业论文(设计)中期检查汇总表(二级学院用)》